3.工程与建设 徽州古村落保护的人本思考杨乔伟,李保民,YANGQiao-wei,LIBao-min
4.模糊数学评判方法在桥梁结构受损状态评定中的应用覃丹,汪莲,QINDan,WANGLian
7.合肥市老城区街道景观整治方法研究熊鑫,吴永发,XIONGXin,WUYong-fa
12.安徽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图书馆设工程与建设 计唐泉,宣蔚,TANGQuan,XUANWei
14.新型四构件装配式钢筋混凝土管形通道设计胡可,梅应华,HUKe,MEIYing-hua
15.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优化设计探讨王珺,徐勤,WANGJun,XUQin
19.大跨径预应力梁桥跨中下挠分析及其设计优化措施郑国华,于鹏,ZHENGGuo-hua,YUPeng
20.纬地道路软件在单喇叭立交线位布设中的应用梁友哲,LIANGYou-zhe
23.全光数字传输系统在安徽省高速公路联网监控中的应用任彬彬,丁述庆,RENBin-bin,DINGShu-qing
24.穿拉钢筋在加固装配式T梁横隔板中的应用叶东祥,严辉均,YEDong-xiang,YANHui-jun
25.带地下室的高层建筑结构底部约束条件的确定张志飞,ZHANGZhi-fei
26.改进的地基-结构体系上部结构合理性初步分析陈亮,CHENLiang
27.安庆长江大桥主塔混凝土柱体的水化热计算与控制何波发,HEBo-fa
31.中小学校园安全防范系统特点及应用董从勇,DONGCong-yong
32.干湿循环效应对合肥工业大学南区膨胀土强度特性的影响崔可锐,郑永龙,赵星纬,CUIKe-rui,ZHENGYong-long,ZHAOXin-wei
33.山区公路边坡安全性多因子评价方法研究路云,盛初根,LUYun,SHENGChu-gen
35.教学楼工程中钻孔灌注桩的施工及质量控制高岩,郭全成,GAOYan,GUOQuan-cheng
36.CFG桩复合地基在亳州地区高层建筑中的应用探讨田井锋,TIANJing-feng
37.杂填垃圾土在某小区道路路基中的应用邵晓鸣,SHAOXiao-ming
38.工程与建设 透水地基堤防背水侧盖重计算分析汪贵红,WANGGui-hong
39.大跨径连续刚构桥梁施工控制与仿真分析叶华强,李凡,YEHua-qiang,LIFan
41.颍河大桥承台施工的温度控制及理论分析王贺庆,虞明松,WANGHe-qing,YUMing-song
44.住宅小区综合管网优化设计及施工要点张增好,ZHANGZeng-hao
45.泡沫沥青冷再生技术在S101合相路中的应用管运华,GUANYun-hua
48.市政排水塑料管道的使用及质量事故案例分析沈贤琴,SHENXian-qin
1.沥青混凝土路面压实度变异性及影响因素分析孙业香,扈惠敏,SUNYe-xiang,HUHui-min
2.不规则大跨度曲面屋盖结构的风振响应计算和讨论刘毛方,LIUMao-fang
6.建筑垃圾在道路建设中回收利用的可行性分析周增华,ZHOUZeng-hua
8.徽州传统民居营造心理环境的研究应莉,潘国泰,YINGLi,PANGuo-tai
17.土体宏观控制论在铜南宣高速公路勘察中应用王辉,刘慧明,WANGHui,LIUHui-ming
18.某建筑物的沉降监测方案与精度分析张弘笙,ZHANGHong-sheng
22.某轻钢厂房老基础再利用工程的设计与施工齐明超,葛军,QIMing-chao,GEJun
25.桥面铺装层受力及其主要影响因素分析郑国华,ZHENGGuo-hua
26.某大跨人行天桥的消能减振设计工程与建设 刘雯,汪权,LIUWen,WANGQuan
28.氨基苯磺酸盐类高效减水剂与胶凝材料的相容性研究丁增林,李盛才,DINGZeng-lin,LISheng-cai
30.关于高速公路试验检测工作的几点建议陈宗平,CHENZong-ping
32.柔性支护深基坑工程中土压力的有限元模拟潘锋,王国体,PANFeng,WANGGuo-ti
37.铜汤高速公路路堑高边坡的综合治理周正平,ZHOUZheng-ping
38.浅谈大直径灌注桩施工中的流砂治理和成本控制齐向良,QIXiang-liang
39.预应力锚索土钉联合支护在边坡加固中的应用李永奎,周学良,LIYong-kui,ZHOUXue-liang
40.洞山隧道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及处治方法毕江洪,BIJiang-hong
46.自密实混凝土在连续箱梁加固中的应用技术研究俞敏,李小红,YUMin,LIXiao-hong
50.水泥基渗透性材料在桥梁加固工程中的应用杨友安,杨大海,YANGYou-an,YANGDa-hai
52.凤凰颈排灌站更新改造工程监控流程的特点余珊珊,YUShan-shan
53.基于案例推理的道路工程投资估算方法的分析汪晓慧,WANGXiao-hui
55.FIDIC合同中的索赔条款在公路工程中的应用雷尔宁,LEIEr-ning
1.含不确定参数的复合材料层合板屈曲的两种非概率方法张丽娟,邱志平,ZHANGLi-juan,QIUZhi-ping
2.工业循环冷却水系统关阀水锤瞬态分析王勇,沈致和,WANGYong,SHENZhi-he
3.需求不均衡的预制梁场梁台规模优化算法研究方必和,徐庆,FANGBi-he,XUQ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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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1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_____________万元。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7.2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则双方在初步设计审批后,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核算设计费。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___________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8.2设计人提交____________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____________万元;之后,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完成的施工图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人支付总设计费的50%,计_____________万元,施工图完成后,发包工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9.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全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9.1.7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产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
9.1.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人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 、9.1.4、9.1.5
9.2.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_%。
9.2.5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
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2.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2.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2.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12.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9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随着国民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入,黄河流域建设步伐的加快,缩小黄河两岸的差距,加强两岸的沟通和交流,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不断增多已成为客观要求。因此,为确保黄河防洪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加强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已成为当前黄河水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然而,在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容回避的问题,比如行政干预、水行政执法能力弱化、运营中失管等问题,是当前河道主管部门面临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主要涉及桥梁、缆线、管道及各类建筑物等,大量的桥墩、承台等构造物布设在河道内,长期占用河道和堤防,形成雍水、阻水、改溜等情况,致使河道御洪、泄洪能力不同程度地消减,防洪安全存在各种隐患。而且资料申报、审查、管理比较混乱,施工过程监管困难,验收后运行管理缺位等等。其中一些重点项目施工、运营过程中,在地方行政干预下,河道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有时也只是走走过场而已。随着河道内建设项目的逐渐增多,靠过去的管理模式已远远不能适应当前依法治河的管理需要。特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颁行实施以后,要求河道主管部门在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查、修改、审批(转报)、验收、运营等各个环节都要依照法定程序进行。针对这一状况,为提高对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依法管理水平,河道主管部门纷纷采取措施,强化资料审查、转报的管理,明确河道管理部门各自的职责,加强河道巡查监管力度,使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水平大大提高,但仍存在着一些不规范现象。
针对近几年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增多的特点,河道主管机关对已建、新建项目,做出具体部署,狠抓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力度。
1.1.1对于新建项目,主要从建设项目申报入手,按照《黄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及《山东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所规定的程序对其报送的技术性资料进行审查,同时探讨建设项目长期占用河道及影响防洪工程抗洪强度等诸多事项的补偿救助方案,明确建设方应履行的防洪义务并以协议的形式加以落实,以便事后操作。如滨州公铁两用黄河大桥工程,该项目建设前期黄河部门就与建设单位签订了黄河大堤绕行线路维修养护协议、河势及河道工程观测协议、工程占用黄河淤背区补偿、河道工程抛护加固协议、施工场地清理协议以及临时占用堤防工程做施工道路协议等6项协议,同时,就长期占用河道补偿、应履行的防洪义务等项目达成共识,并交纳的一定的保证金。
对一些没有经过河道主管机关同意擅自施工的建设项目坚决依法处理,责令其补办申报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后再建设,或者依法清除,维护正常的河道管理秩序。
1.1.2对已开工建设项目,主要是建立专门的监督管理机构,抽调技术骨干,监督检查施工中是否有违章、违规行为。已建项目多是指《水法》、《山东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等颁布实施以前或颁布初期所建设的非防洪工程项目。当时,由于没有相关的法规条文,监察机构不健全,相关工作未能开展,主要依靠各级政策约束建设单位,注重的多是眼前利益,对于项目运营后的管理基本处于失控状态。这类项目由于建设时没有相关协议,再加上没有相应的管理经费及行政干预过大等,实现对其规范管理难度极大。
自从1997年开始对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实施管理以来,虽然离正规化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这样那样的一些问题,但是随着政策法规的逐步完善和管理人员经验的逐步丰富、素质的逐步提高,积累了一些有效的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经验。
1.2.1对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基本能够做到依法定程序处理。近年来,随着黄河部门各级别培训班的举办、各兄弟单位之间管理经验的交流以及相关专业大学生的加入等,对河道内非防洪建设项目的受理、审查、审批或转报、转批、监督管理的整体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基本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办理。
1.2.2积累了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查经验。能够有目的的针对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审查,发现存在的问题。通过多年不断的总结,对非防洪工程建设造成的防洪工程效益的降低基本能够量化,并提出具体合理的补救措施和解决方案。
1.2.3逐步落实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占用黄河工程补偿费及建设单位应履行的相应义务。根据《山东省黄河工程管理办法》、《山东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等规定,对各类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提出了黄河工程占用补偿、日常维护补偿等补偿要求,并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定了相应的补偿标准,从实际意义上弥补了防洪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的不足,为防洪工程功能的可持续发挥获得了资金支持。
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的腾飞,近几年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呈现逐年增多的趋势。黄河主管部门在建设项目管理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地方行政干预等问题,制约了建设项目管理的规范化。
目前黄河水行政法规不够完善,仅仅规定了应该办理的事项,而对于办理中的一些细节没有明确规定。如非防洪工程占用防洪工程补偿费只说明了建设单位需要补偿,但是具体如何补偿、补偿多少无法确定,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具体可量化、可操作的标准,双方只能以协议的方式确定;资料申报上,对申报材料的要求不是很明确等;维修养护保证金、垃圾清理抵押金等,没有相应的条款、交纳比例和幅度;设计、防洪审查,施工监管没有相应的具体要求,只能靠经验办理。一句话,操作性不强,不够明确,给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带来诸多不便,造成时而越位、时而不到位。
由于目前黄河水行政执法主体没有单独的行政执行权,行政执行必须和地方执法部门共同实施。对于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违规现象没有有效的遏制手段,一旦施工许可证获批后,河务部门无法对建设中或建成后的违规行为进行有效监管。
有些大型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往往是国家投资、地方政府集资或招商引资的重点项目,比如滨博公路大桥、滨州公铁两用大桥等。河道主管机关在监管过程中发现违章、违规问题进行制止时,建设单位就会找到地方领导,反映建设项目工期紧、任务重、困难多,需要政府出面协调,地方政府出于对建设项目的重视,就会搞一些建设项目协调会,其实质就是直接干预水行政执法,或下达行政指令,责成相关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的工作。有时还要求河道主管单位替建设单位完成本应由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使一些问题本末倒置。行政干预导致河道主管机关对建设项目管理处于非常被动的地位。
建设项目竣工投入运营后,所涉及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清理、建设项目对防洪工程的影响以及河势变化、水体污染等一系列问题,都是在建设项目运营后才产生的。而河务部门一般是在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前就与建设单位签订了相关协议,由于缺乏相应的制约措施,运营单位能否认可,并遵守建设单位签订的相关协议,往往无法预料。
建设项目废弃后,由于拆除费用难以解决,建设单位不愿拆除,而河道管理单位又没有制约措施,废弃工程带来各种防洪隐患。如穿堤输油管线废弃后遗留在大堤、河槽内,对防洪造成严重影响,给沿黄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不安定因素。
在执法过程中,发现群众对水法规理解不够,增加了解释的难度。比如群众在堤坡上放牧,他们认为不但对防洪工程没有影响,反而帮助黄河部门节省打草经费,却不知道堤坡放牧损坏堤防工程的完整,影响防洪安全和工程面貌。
在对一些项目影响防洪的标准上,黄委、省局标准不统一,口径不一致,造成了基层单位管理的被动。
随着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不断增多,管理任务日益增加,包袱越来越重,当前防洪工程都没有足够的管理经费,更谈不上拿出资金对河道内非防洪工程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
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124”法制宣传日加大水法规宣传力度,面向全社会普及水法规知识,同时,抓好日常宣传活动,提高沿黄群众的水法规意识,争取他们对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理解和支持。
根据《黄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规定和精神,成立以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受理、审查和监管为目的的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按照管理、审批程序和权限使项目能够得到及时审查、转报和批复,使河道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走向规范化道路。
对有关建设项目许可的法规要制定实施细则,项目的立项、审查、修改、审批(转报)、验收、运营等各个环节要细化,各种补偿标准、抵押标准要明确,具有可操作性,有利于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规范化。
从黄委到基层,在河道建设项目管理的大原则上标准要统一,口径要一致,互相配合,互相支持,依法按水行政法规管理项目,树立河道主管机关的权威,确保黄河部门的合法权益。
积极举办不同层次的培训班、专题交流会等,加强上下级的沟通和兄弟单位之间的经验交流,不断增强管理人员,特别是基层管理人员管理水平的提高。
“思想保守”体现在结构设计方面比较多,例如:现在很多高层住宅,剪力墙过多过厚,由于刚度过大,导致相对侧移值过小,远远小于规范的规定值,一来不利于建筑物抗震,二来不经济。设计师“思想保守”不应该,但不顾现场条件的“开放”也是错误的。它体现在:有些设计师在建筑创作中大量的搞“怪异造型”和“仿制抄袭”,认为谁的作品能给人带来某种震撼,满足其求新、求异的心理需求,哪怕是从国外直接搬过来的东西,就会受到决策者和建设方等首选。实际上这是建筑设计创作的极端表现,这种设计没有考虑到建筑与环境的协调及整体性,反而降低了设计品位,徒增造价。
有些设计人员没有扎实的专业技术知识,自然设计出的建筑图纸会出现很多问题,给施工带来难度。不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临时性问题更是难以应付,有的甚至对施工工艺都不太了解。一些年轻的设计师,离开计算机,离开图库,大脑一片空白,徒手根本不能画图,不能设计。这样怎能保证设计质量,这样的设计在建设过程中如何能成为施工依据。解决方法:设计师要加强专业知识学习,还要对新信息、新设计工具、新设计手段不断充电,同时也要注重实践训练,从设计室走出来,深入现场一线,对施工工艺、流程等方面要很好的把握等。
在工程勘察项目中,违反强条多的是一些知名度高,市场占有份额较大,勘察项目较多的老牌甲级院。而工程设计项目中违反强条较多的是一些设计资质较底,技术力量相对薄弱的设计院,这就说明勘察设计行业的主流是好的,各大勘察设计单位对执行强制性规范是认真的,这对保障的勘察设计质量起到了很好的表率作用。勘察工程中才出现的大院现象,也是由于工作量大而引起百密一疏的现象。一般都是在外业工作深度达到了勘察深度后,在内业报告中出现的违规情况。另外就是对设计要求没有吃透而产生的疏忽,但大多数项目质量是高的,一次通过率达到了48.7%就说明了这点。
2.在工程设计违反强条的现象中,建筑专业违规占总违规的50.85%,达到了一半以上。而且从违规的条文来看都是十分常见,是每个执业者必须掌握的基本规范,并不是什么高深的理论,只要在设计工作中稍加注意就能避免的常识性问题。但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现象呢?我认为客观上是由于建筑专业的灵活性造成的。由于每个工程项目的不同,建筑物的朝向、体量、高度、间距、面积都有不同,就会造成设计者的疏漏,从而造成多次违反强条的现象,这就给建筑设计的设计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执业者本身来说,对各类规范的强调要心中有数,对棱模两可的专业问题一定要有规范作依据,这样才能有效的避免违反强条的现象再度发生。另外,建筑专业在方案阶段容易受到建设单位和业主的主观想法的影响,特别是边远城区,这种影响会更大,所以在主观上为了承接任务也有听之任之的现象,这是十分有害的,因此更要加强执业者本身的素质教育,加强职业道德的修养,对强制性条问多做宣传,在执行强条上毫不含糊,从根本上杜绝违反强条的现象。
1.设计人员的“保守”与“开放”都是建筑设计的误区,正确处理这些问题,一则可引用竞争机制,开展一些方案的竞赛,促使设计人员在建筑内在结构、外型、使用功能、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等方面动脑筋。二则设计人员平时要全面培养自己广泛地艺术素养和独到的见解,对国内外好的设计作品要把握“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创作原则工程案例。
2.设计师要加强专业知识学习,还要对新信息、新设计工具、新设计手段不断充电,同时也要注重实践训练,从设计室走出来,深入现场一线,对施工工艺、流程等方面要很好的把握等。
1.加强强制性条文的学习。各设计单位应该组织勘察设计的执业人员认真学习,特别是违反强制性条文的问题,拿出本单位有类似现象的施工图,作一次个案的分析,让全体执业人员通过学习,提高设计水平。设计水平的高低,不仅仅体现在设计的工程项目的体量或复杂性,也体现在设计图的执行规范的严格性。凡是规范的强制性条文,都是和建筑安全和人民生命安全息息相关的,要从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加强对强制性条文的执行,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使工程项目在设计阶段就出现不安全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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