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业区、材料存放区与办公、生活区应划分清晰,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4、宿舍应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床铺不得超过2 层,通道宽度不应小于0.9m;
1、 大门口处应设置公示标牌,主要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牌、消防保卫牌、安 全生产牌、文明施工 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3、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身体健康证上岗,食堂使用的燃气 罐应单独设置存放间,存放间应通风良好,并严禁存放其它物品,食堂的卫 生环境应良好,且 应配备必要的排风、冷藏、消毒、防鼠、防蚊蝇等设施;
1、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 A 级。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 性能等级应为 A 级 ;隔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顶板基层底面;
3、层数为3 层或每层建筑面积大于200 ㎡时,应设置不少于2 部疏散楼梯,房间疏散门至疏散楼梯的 最大距离不应大于25m;
4、单面布置用房时,疏散走道的净宽度≥1.0 米;双面布置用房时,疏散走道的净宽度≥1.5m;疏 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疏散走道的净宽度;
6、宿舍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 ㎡,其它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 100 ㎡;
7、房间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的距离不应大于15m,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 0.8m,房间建筑面积超过50 ㎡ 时,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2m;
9、会议室、文化娱乐室等人员密集的房间应设置在临时用房的第一层,其疏散 门应向疏散方向开 启。
1、 在建工程及临时用房的下列场所应配置灭火器:(1)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及 使用场所;(2)动火作 业场所;(3)可燃材料存放、加工及使用场所;(4) 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 设备用房、办公用房、宿舍等 临时用房;(5)其他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
2、 每个场所的灭火器数量≥2 具;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
1、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与在建工程主体结构施工进度的差距不应超过 3 层;
2、建筑高度大于24m 或单体体积超过30000m³ 的在建工程,应设置临时室内 消防给水系统;
3、消防竖管的设置位置应便于消防人员操作,其数量不应少于 2 根,当结构封 顶时,应将消防竖管 设置成环状;
4、消防竖管的管径应根据在建工程临时消防用水量、竖管内水流计算速度进行 计算确定,且不应 小于DN100;
5、设置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的在建工程,各结构层均应设置室内消火栓接口 及消防软管接口,接口 的间距:多层建筑不大于50 m,高层建筑不大于30m;
6、在建工程结构施工完毕的每层楼梯处,应设置消防水枪、水带及软管,且每 个设置点不少于 2 套;
7、高度超过 100m 的在建工程,应在适当楼层增设临时中转水池及加压水泵。中转水池的有效容积 ≥10m³, 上下两个中转水池的高差不宜超过 100m。
1、用于在建工程的保温、防水、装饰及防腐等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 计要求;
2、可燃材料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应按计划限量进场。进场后,可燃材料宜存放于 库房内,如露天存放时,应分类成垛堆放,垛高不应超过 2m,单垛体积不应 超过 50m³, 垛与垛 之间的最小间距不应小于 2m,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覆 盖;易燃易爆危险品应分类专库储存 ,库房内通风良好,并设置严禁明火标 志;
3、室内使用油漆及其有机溶剂、乙二胺、冷底子油或其他可燃、易燃易爆危险 品的物资作业时,应 保持良好通风,作业场所严禁明火,并应避免产生静电;
1、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许可证;动火许可证的签发人收到动火申请后,应前往 现场查验并确认动火 作业的防火措施落实后,方可签发动火许可证。
3、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作业现场及其附近无 法移走的可燃物,应采用不燃材料对其覆盖或隔离;
5、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应配备灭火器材,并设动火监护人进 行现场监护,每个动 火作业点均应设置一个监护人;
6、五级(含五级)以上风力时,应停止焊接、切割等室外动火作业,否则应采 取可靠的挡风措施 ;
1、电气线路应具有相应的绝缘强度和机械强度,严禁使用绝缘老化或失去绝缘 性能的电气线路,严 禁在电气线路上悬挂物品。破损、烧焦的插座、插头应 及时更换;
4、配电屏上每个电气回路应设置漏电保护器、过载保护器,距配电屏 2m 范围 内不应堆放可燃物, 5m 范围内不应设置可能产生较多易燃、易爆气体、粉尘 的作业区;
6、普通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 300mm;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与易燃 物距离不宜小于 500mm;
1、气瓶及其附件应合格、完好和有效;严禁使用减压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氧气 瓶,严禁使用乙炔专 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乙炔瓶;
2、气瓶运输、存放、使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气瓶应保持直立状态,并采 取防倾倒措施,乙炔瓶严禁横躺卧放;②严禁碰撞、敲打、抛掷、滚动气瓶;③气瓶应远离火源,距火源距离不应小于10m,并应采取避免高温和防止暴 晒的措施;④燃气储 装瓶罐应设置防静电装置;⑤气瓶应分类储存,库房内 通风良好;空瓶和实瓶同库存放时,应分开放 置,两者间距不应小于1.5m;
3、气瓶使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①使用前,应检查气瓶及气瓶附件的 完好性, 检查连接气路的气密性,并采取避免气体泄漏的措施,严禁使用已老化的橡 皮气管;②氧气瓶 与乙炔瓶的工作间距不应小于 5m,气瓶与明火作业点的距 离不应小于 10m;③冬季使用气瓶, 如气瓶的瓶阀、减压器等发生冻结,严 禁用火烘烤或用铁器敲击瓶阀,禁止猛拧减压器的调节螺丝;④氧气瓶内剩 余气体的压力不应 小于0.1MPa;⑤气瓶用后,应及时归库。
1、外电线路与在建工程及脚手架、起重机械、场内机动车道的安全距离应符合 规范要求;当安全距 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时,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并 应悬挂明显的警示标志;
1、施工现场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配电系统应采用TN-S 接零保护 系统,且施工现场 配电系统不得同时采用两种保护系统;
2、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零线处 引出,电气设备的金 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线路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
5、TN系统的保护零线应在总配电箱处、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6、接地装置的接地线 根及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做电气连接。接地体应采用角钢、 钢管或光面圆钢;
7、工作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重复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 ;施工现场起重机、 物料提升机、施工升 降机、脚手架应按规范要求采取防雷措施,防雷装置的 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0Ω ;
2、线路应设短路、过载保护,导线截面应满足线、线路的设施、材料及相序排列、档距、与邻近线路或固定物的距离应符合规 范要求;
4、电缆应采用架空或埋地敷设并应符合规范要求,严禁沿地面明设或沿脚手架、 树木等敷设;
1、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应采用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系统,用电设备必须有各 自专用的开关箱;
3、配电箱必须分设工作零线端子板和保护零线端子板,保护零线、工作零线必 须通过各自的端子板 连接;
7、分配箱与开关箱间的距离不应超过30m,开关箱与用电设备间的距离不应超过 3m。
1、配电室的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配电室应配置适用于电气火灾的灭火 器材;
2、特殊场所和手持照明灯应采用安全电压供电,具体按JGJ46-2005 中10.2.2 条 要求执行(①隧道、 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 高度低于 2. 5m 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 压不应大于 36V;②潮湿和易触及带 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③特别潮湿场 所、导电良好的地 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4、灯具金属外壳应接保护零线、灯具与地面、易燃物间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3、安全绳的长度限制在1.5~2.0m,使用3m 以上长绳应加缓冲器。不准将绳 打结使用,也不准将 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用;
3、当基坑临边采用钢管搭设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 钢管横杆需搭设两道(下道栏杆离地 600mm,上道栏杆离地 1200mm);立杆间距不应超过 2000mm,立杆与基坑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2) 防护栏杆内侧挂密目安全网,防护栏外侧设置≥180mm 高踢脚板,防护 栏杆和踢脚板刷红白 (黑黄)相间安全警戒色;(3) 防护栏杆外侧应设置排水沟,采用有组织排水;(4) 基坑周边设置夜间警示灯。
2、防护栏杆应由横杆、立杆及不低于 180mm 高的挡脚板组成,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①防护栏杆应 为两道横杆,上杆距地面高度应为1.2m,下杆应在上杆 和挡脚板中间设置;当防护栏杆高度大于 1.2m 时,应增设横杆,横杆间距 不应大于600mm;②防护栏杆立杆间距不应大于2m;
3、 防护栏杆应由横杆、立杆及不低于 180mm 高的挡脚板组成,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①防护栏杆应 为两道横杆,上杆距地面高度应为 1.2m,下杆应在上杆 和挡脚板中间设置;当防护栏杆高度大 于 1.2m 时,应增设横杆,横杆间距 不应大于600mm;②防护栏杆立杆间距不应大于2m;
5、 在坡度大于 1:2.2 的屋面上作业,当无外脚手架时,应在屋檐边设置不低 于 1.5m 高的防护栏 杆,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
规范要求:1、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250mm 但>25mm 的孔口,必须用坚实 的盖板,盖板应能防 止挪动移位。
规范要求:1、 当非垂直洞口短边尺寸为25mm~500mm 时,应采用承载力满足使用要求的盖板覆盖,盖板 四周搁置应均衡,且应防止盖板移位;
2、当垂直洞口短边边长大于或等于500mm 时,应在临空一侧设置高度不小于 1.2m 的防护栏杆,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设置挡脚板;
3、推荐做法:①采用直径6mm 间距150mm 单层双向钢筋作为防护网,在混凝土浇筑前 预设于模板内;②模板拆除后,在洞口上部采用硬质材料封闭,并穿孔用铁丝绑扎于预留钢 筋上进行固定;③当洞口安装管线时,可切割相应尺寸的钢筋网片,余留部分作为安装阶段 的防护措施。
2、当垂直洞口短边边长大于或等于500mm 时,应在临空一侧设置高度不小于 1.2m 的防护栏杆,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设置挡脚板;
3、防护栏杆应由横杆、立杆及不低于 180mm 高的挡脚板组成,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①防护栏杆应为两道横杆,上杆距地面高度应为 1.2m,下杆应在上杆 和挡脚板中间设置 ;当防护栏杆高度大于 1.2m 时,应增设横杆,横杆间距 不应大于 600mm;②防护栏杆立杆间 距不应大于2m;
5、主体结构施工阶段,洞口采用木模板和木枋封闭;安装及装修阶段,洞口采 用水平安全网封闭。
2、推荐做法:(1)后浇带用木板封闭隔离;(2)两侧设挡水坎,粉刷平直 (3)刷红白色(黄黑)警示漆。
规范要求:1、电梯井口应设置防护门,其高度不应小于1.5m,防护门底端距地面高度不应大于50mm,并应设 置挡脚板。
规范要求:1、在进入电梯安装施工工序之前,同时井道内应每隔 10m 且不大于2 层加设一 道水平安全网。电梯 井内的施工层上部,应设置隔离防护设施。
2、 当建筑物高度大于 24m、并采用木板搭设时,应搭设双层防护棚,两层防护 棚的间距不应小于 700mm;
4、 防护棚的长度应根据建筑物高度与可能坠落半径确定,具体要求参见《施工高 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2016 第7.0.1 条;
5、 防护棚的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防护棚的顶棚使用竹笆或胶合板搭设时,应 采用双层搭设,间距 不应小于 700mm;当使用木板时,可采用单层搭设,木板厚度不应小 50mm,或可采用与木板等 强度的其它材料搭设)。
规范要求:1工程案例、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 影响的范围内,必须 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棚。
2、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连接应牢固、可靠,立柱底端距地面高度不得大 于8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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