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竞技宝电竞首页 > 工程案例

阅读提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处理实务:1060个典型案例总梳理(3)

时期:2024-02-08 13:07:05 点击数:

  原标题:阅读提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处理实务:1060个典型案例总梳理(3)

  在实践中,承包人追索工程 款,发包人经常以建设工程质量存在问题为由对抗承包人的诉讼请求,对此项对抗性主张以抗辩还是反诉进行界定是争议问题之一工程案例

  《建设工程合同解释(二)》第七条规定:“发包人在承包人提起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以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为由,就承包人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修理、返工、改建的合理费用等损失提起反诉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

  上述规定明确了抗辩只能在本诉原告的诉请范围内要求减轻或者免除自己的责任,发包人抗辩的方式主张质量不合格请求少付工程款或者不付工程款的,必须提起反诉, 否则不能实现其抗辩的目的。对发包人的抗辩,法官应释明其是否是提出反诉或者另行起诉,否则法院应驳回其抗辩请求并与原告诉讼进行合并审理。起草司法解释的法官认为,对于抗辩与反诉的判断标准应从两个方面入手:

阅读提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处理实务:1060个典型案例总梳理(3)

  广东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某公司”)、某广州分公司(下称“某分公司”)等与佛山市某重工建设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佛山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二审法院认为,某公司、某分公司在一审期间并未对工程质量问题提出反诉请求,一审法院的审理并无不当。某公司、某分公司如存在工程质量问题要求佛山公司赔偿,可另行与佛山公司协商解决或另案提出诉讼。

  二审法院认为,宝业公司完成施工后多次催促发包方进行竣工验收,但发包方未积极履行相关竣工验收手续,二审审理中又以不符合验收条件来抗辩,法院不予采纳。

  本案中,中燕公司已将办公楼和食堂投入使用,且京燕公司和宝业公司在回复函中已对整个工程的造价款进行了确认,理应按照确认的数额给付。对总装车间的质量问题一节,一审中京燕公司只提供几组照片证明,远未达到能充分证明总装车间建筑主体存在质量问题的程度,一审法院以举证不充分为由未予支持,并无不当。

  宝业公司提供的年检报告、工商档案以及京燕公司提供的照片证明总装车间已投入使用。京燕公司、中燕公司在未充分证明总装车间存在质量问题的前提下,是否投入使用总装车间与应给付宝业公司工程款之间没有必然联系。京燕公司要求宝业公司移交档案资料和开具有效发票的要求不足以吞并或抵销偿付工程款的义务,因此一审法院认为不构成反诉并无不当。

Copyright © 2018-2024 竞技宝电竞首页·(中国)平台网址 版权所有  xml地图  网站地图  备案号:晋ICP备1600473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