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行海洋)5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依法惩治涉工程建设领域黑恶犯罪典型案例。该批案例聚焦工程建设领域,涵盖拆迁、土方、建材供应等黑恶犯罪常见多发环节。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负责人介绍,涉工程建设领域黑恶犯罪有较强的行业特点,犯罪的公司化特征明显,涉及的罪名主要集中在聚众斗殴、强迫交易、敲诈勒索、串通投标等犯罪,行为的合法与非法区分难度大,资金密集、涉案金额大,涉及主体多,危害性方面往往表现为行业垄断、非法控制,会对工程质量、工程造价、工程进度等正常秩序造成较大影响。
“由于行业特征明显,主要发生在经济建设过程中,如何依法认定、甄别是经济犯罪,还是黑恶犯罪,有较多需要解决的难点、重点问题。比如,如何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打击范围的确定、涉案企业的甄别与处理等,有必要加强案例梳理总结,形成具有指导性的规则,便于各地在今后办理类似案件时参考借鉴。”该负责人表示。
此次发布的4件典型案例包括3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1起恶势力犯罪集团犯罪,均强调罪责刑相适应,依法准确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集团的犯罪事实和成员,做到不枉不纵。
案例一明确,对迫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垄断地位、重大影响,被裹挟参与围标的涉案企业,或为赚取围标费工程案例、管理费参与投标、陪标的其他企业人员,并未参与该组织的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不宜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案例二明确,对在黑社会性质组织者、领导者所开办公司工作的人员,应结合其主观认识、地位、作用和客观行为综合分析、区别处理。案例三明确,要坚持“不漏不凑”,严格区分涉案人员是商业合作伙伴还是涉黑犯罪组织成员,区别处理与黑恶势力有合作关系的单位或人员。案例四明确,要准确认定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和犯罪事实,准确区分没有社会危害性的正常业务行为和犯罪行为,以及为了个人利益实施的犯罪和为集团利益实施的犯罪,做到不枉不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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